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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人士投资澳洲房产政府政策发生变化(2)

2009-03-02 16:01 来源:澳洲房产网 作者:澳洲房产网 浏览量:loading...

     - 居住空地独立街区(购买其他类型的空地需要通告,并且通常要视24个月内的开发情况获得批准)。
    
     此项豁免包括临时居民通过其百分百所有的信托或在澳成立的公司所购买的房产。
    
     现有的通告要求将继续适用于非当地居民,他们必须对计划购买的住房做出通告。
    
     7、住宿设施
    
     诸如度假娱乐场所、酒店等的住宿设施将被视为商品住房而非民用住宅。此类设施或内部个体单元的价值如低于相关已开发的商用房产的threshold(继承财产500万,非继承财产5000万或美国投资商9.53亿),将获得FATA的豁免也不需要通告和批准。
    
    
     8、 流程化管理程序
    
     对于外资公司,信托以及不在澳居住的外籍人士,流程化管理程序的建立是为计划购买的居住空地和全新建筑住房进行通告和获得批准。新申请表格和补充说明将会推出以辅助此流程。
     
     澳大利亚房地产开发商不再需要提前拿到出售全新居住物业的批准才能将房屋出售给外籍人士(正是因为有此政策,所以大家在国内看到的澳洲房产项目不多。)。所有不在澳居住的外籍买家必须递交单独的申请(尽管开发商可以代澳洲房产买家递交这些申请表格)。临时居民不需要此程序也不需要通告。


从澳洲政府对其海外人士投资澳洲发房产政策的修改来看,澳洲房产投资的限制又宽松了许多。也方便了广大澳洲房地产的华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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