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类(投资者—4年临时居留签证 可转892、893、890类永居签证)
165签证与163/164签证的本质区别是,成功的165签证申请人在澳洲进行的是被动投资,不需要成立企业,不需要参与企业管理;而163/164属创业移民,申请人只有在四年期内在澳成立了合格企业才可转永久居民身份。可通过892、893、890类签证获得永久居留权。
165签证申请人,在获得预签信之后,必须要先购买75万澳币的澳洲某州政府发行的政府债券。购买期限为4年,4年期内不能出售、赎回。
165投资者如在澳建立生意,也可按照892企业主类别的要求提前2年申请绿卡。(企业主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选择购买债券的方式来进行移民,也称为州担保投资移民)
1、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无英语要求
2、净资产:申请之日起过去两个财务年度,夫妻名下的净资产至少112.5万澳币。
165a
申请人在企业有3年的管理经验;
过去五年中至少一个完整的财政年,在一个企业里持股10%,且投入企业的资金,超过75万澳币;
申请人所在企业近3年的净利润(即税后利润)之和乘以持股比例至少大于200万人民币。
165b
申请人在企业有3年的投资管理经验。
过去五年中至少一个完整的财政年,直接进行投资,且投资的总金额不少于75万澳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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