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移民部阐明了签证被取消的情况,并证实,就算签证被取消的人士出境后,恢复签证的申请也依旧会得到处理。不久之前,国会刚刚通过了1项新法案,允许废除涉嫌参与恐怖主义活动人士的澳洲公民身份,以及驱逐犯下轻微刑事罪行的新西兰人。
移民部部长杜敦(Peter Dutton)表示,支持自愿撤销签证,并不会影响对签证被取消的上诉,有关部门只会在申请人选择撤回申请的情况下停止处理恢复签证。
他说:“为了消除任何疑虑,就提供给希望自愿取消签证的人员的材料,我已指示移民及边境保护部解释材料中的用语。我承诺,恢复签证的新西兰人无需支付自愿取消签证时的成本,这个承诺将一直有效。”
杜敦声称已经有新西兰公民回到新西兰后,其对于签证被取消的上诉成功,然后又后返回了澳洲。
根据《移民法》(Migration Act)第501CA(4)节,如果签证被取消者进行上诉,且移民部长认为该人品行合格,或者出于其他原因,移民部部长可以撤回当初取消签证的裁决。
新法律允许政府剥夺涉嫌参与恐怖活动的双重国籍人士的澳洲公民身份,包括那些在海外的人士。杜敦对此表示支持,他说:“重要的是,我们要有能力阻止一些人返回澳洲。坦白说,我们不希望他们回来。因此,我们正在研究一些(取消国籍的)个案,这样的人不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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