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类(企业主—4年临时居留签证 可转892、890类永居签证)
在公司有10%以上的股份,此类别最适合中国申请人申请。可通过892或890类签证获得永久居留权。
1、年龄:递交申请时,主申请人55周岁以下。
2、持股比例,过去四个财年内至少有两个财年,本人在企业中的持股比例:
如持股51%,公司营业额要大于30万澳币,可以不足40万澳币;
如持股30%以上,公司营业额要达到40万澳币及以上;
如持股10%以上,公司属上市公司。
3、公司营业额:过去4个财年内至少有2个财年,本人的一个或两个主体生意的营业额之和为30万澳币。
4、家庭净资产:主申请人或夫妻双方名下的净资产至少有50万澳币。个人净资产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理财产品和公司资产。
5、经商经验:必须有总体成功的经商经历;在公司里从事专业、技术、技工类工作的时间不能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