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澳大利亚移民164类商业移民

2011-07-01 11:26 来源:澳洲房产网 作者:vivien 浏览量:loading...

      这个类别主要是供那些在较大公司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人申请,不要求申请人在公司有股份,通常要求申请人任公司的三个阶层的职务,如总经理、副总经理、主要部门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等,并参与公司的决策。此类别特别适合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因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是公开的,所以申请人提交移民申请时可以不提交公司的审计报告,也就是说申请人可以在公司无人知悉的情况下提交移民申请。获得申请后,本人可以继续在公司任职,配偶和子女可去澳洲生活。该签证注重个人管理经验,转永居容易。


       164类申请临时居留签证的条件:
       1、有成功的经商背景。
       2、申请之前的4年之内有2年位居公司最高管理职位的前三位(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有决策权。
       3、申请之前的4年之内有2年所在公司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澳元。
       4、拥有至少(50万)澳元的净资产;可于获取签证之后的2年内移转至澳洲建立生意及安家。
       5、年龄在55岁以下,无英语要求。
       6、取得洲政府担保。
       7、在澳洲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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