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洲人报报导,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告知澳大利亚议会听证会,自从2008年以来,他们从没有要求任何一个海外购房者出售过一栋不合法的房产。
其中一个最大的漏洞是:海外投资者及其在澳洲本地的代理人利用了一个允许临时居民在澳洲买房居住的条款。该条款规定,这些临时居民在离开澳洲时,应在三个月之内卖掉其在澳洲的房产;而澳洲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自2008年来,没有强制任何外国买家出售过这类房产,由此暴露出该委员会在执法方面的漏洞。
尽管澳洲政府允许外国投资者购买澳洲的楼花房产(指尚未完工的房产项目)和新房,禁止外国人购买二手房,但是在一个极窄的范围内,海外买家仍“有机可乘”。
本月初,澳洲人报获知,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未能与移民部共享临时居民签证到期、离开澳洲的信息数据。
2008~2009财年间海外投资者购买了2450栋二手房,价值1.81亿澳元;而到2012~2013财年,海外投资者所购买的二手房已达5000栋,价值5.42亿澳元。
据悉,澳大利亚众议院的常务经济委员会将于本周出台报告。该报告将包含严厉的举措和对违法者进行大数目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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