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星岛联网】六千多名被吊销签证判「无效」的外国学生,迄今已有43人恢复签证,第一人是雪梨科技大学一名姓王的女生。
根据2000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第20节,学生如果违反签证的规定,校方可以向学生发出通知,着其在指定时间内往见移民官解释,否则便可视作签证被自动吊销。
中国女学生莫芝敏和一名印度学生HOSSAIN被吊销签证不服上诉,联邦法院上月二日判上诉得直,理由是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在2007年修订时,一时疏忽,没有指定通知书要列明学生违反什么签证规定,因此被自动吊销签证变成无效。法例已在2009年12月17日修订,之前被吊销六千多份签证应属无效。
雪梨科技大学中国女生王彬茱(BIN ZHU WANG,译音)被自动吊销签证的上诉案今年三月十九日在雪梨的移民上诉审裁处审理,审裁员根据联邦最高法院莫敏芝和印度学生的案例,判不予取消签证的决定。
至前日为止,移民上诉审裁处已先后判43宗这类上诉案件得直。
由于有些学生已离境,或签证已经到期,所以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并非全部6000名学生均可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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