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请地点
自2009年7月1日起,居住地为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申请人须在澳大利亚驻北京大使馆办理旅游探亲签证。 居住地为下列省、市、自治区的申请人须在澳大利亚驻上海领事馆签证处办理旅游探亲签证: * 上海市、重庆市、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内蒙古、山西、河南、宁夏、陜西、四川、甘肃、青海、新疆、西藏。 居住地为下列省、市、自治区的申请人须在澳大利亚驻广州领事馆签证处办理旅游探亲签证: * 广东、福建、湖南、广西、云南、贵州、海南。
如何申请
我们推荐您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旅游签证申请。请将您的申请表、护照和申请材料邮寄到相关签证处,有关签证处的邮件地址请见联系我们页面。 递交申请时,请确认您支付了正确的签证申请费。递交在北京签证处的申请,还需支付用于返还护照和签证结果的20元EMS 快递费。 递交在上海和广州签证处的申请, 护照将以EMS到付方式寄回,由收件人在收件时支付快递费。 您也可以选择亲自递交签证申请。但这并不意味着亲自递交的签证申请会比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处理得快。 如需了解有关签证费用的支付方式,请访问签证申请费。 如果您有紧急情况急需赴澳,请在签证申请递交前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电话告知我们,以便我们能更好地给您提供帮助。请见联系我们页面。
受理时间
自收到您的申请之日起,北京大使馆、广州领事馆签证处和上海领事馆签证处处理一个材料完整的申请的平均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如果您的申请材料完整并允许我们通过电子邮件与您进行联系,那么您的申请受理时间可以缩短。 常见的会导致受理时间超过平均受理周期的原因包括:
• 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
• 需要进行额外调查、要求补充数据或进行面试;
• 健康问题:申请人体检需要复检或进一步治疗;
• 任何和申请人有关的品行事宜需要进行正式品行评估。
如果您的签证受理时间长于平均受理时间,我们会主动联系您,告知您预计的受理时间和签证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 递交申请前,请预留较为宽裕的时间。请勿自认为在平均受理时间内会获得签证而制定任何旅行计划或购买机票。
联系我们
我们欢迎您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请在所有信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出生日期和护照号码。以下为我们的电子邮箱,请依照您申请所递交的签证处来选择相应的邮箱:
北京大使馆:immigration.beijing@dfat.gov.au
上海领事馆签证处:immigration.shanghai@dfat.gov.au
广州领事馆签证处:visaenquiries.guangzhou@dfat.gov.au
如您需要通过电话联系我们,请参阅联系我们。 如果您在签证申请递交后,有任何情况变更,您必须通知我处。您可以使用表格1022 告知情况变更。 如果您想更正签证申请中的错误信息,请用书面形式通知我们。为此,您也可以使用表格1023 告知错误答复。
通知结果
如果您的签证申请被批准,我们将在您的护照上贴附签证。如果您的签证申请被拒签,我们会告知您拒签的理由。 递交在中国各签证处的护照和签证结果会通过EMS邮政快递寄还给申请人, 意见反馈 我们重视您的反馈意见,这些意见将让我们了解自身服务的优点与不足。如需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反馈意见,请使用此链接:澳大利亚移民局意见反馈
来源:网上唐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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