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度税务政策有些变化,可能会给您带来一些正面影响,例如天灾捐款可申报税务扣减,以及近期遭受自然灾害的人士所获得的补助金等可获免税。
捐款逾10元保留單據
根据澳洲税务局提供的资料,向认可组织所举办的天灾募捐,款额如不超过10澳元,毋需收据即可申报扣税。这包括捐给昆州、新州和维州洪灾、西澳森林火灾、昆州雅斯飓风、新西兰基督城地震和日本东北部地震等天灾的款项。若捐款超过10澳元,则应取得全额款项的收据。
假如使用网站或电话捐款超过2澳元,则只需保存网路收据或信用卡账单即可。如果是通过银行或零售店等第三方捐款,则只需留有第三方所提供的收据便可。若通过“工作场所捐款”方式,您的捐款数额则应体现在支付总结表上。
哪些救灾款项可免税?
政府已经提出法案,对近期天灾后所发放的某些款项予以免税待遇。下列款项可免于纳税:
* 因雅斯飓风及2010年11月29日以来洪灾而发放的灾害收入恢复补贴;
*在2010-11年度,澳洲发生天灾后,联邦政府发放给新西兰非保护性特殊类签证持有人的特惠补助金;
* 因下列灾害而发放给小企业和农业商户(C类别的天灾救济与恢复安排)的清理和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