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移民局推出了新的项目 投资者类别500万澳币投资移民
该项目依旧为4年临居签证,优势是对申请者的居住要求有所降低。
初步预计该项目的要求:
没有年龄限制,没有语言能力要求
个人资产500万澳币以上
投资500万澳币到政府指定投资中
4年中,主申请人累计在澳洲住满160天(初步预计);
要有州政府担保
EOI评分达到标准
该项目可以投资的产品包括:
州政府债券
投资在澳洲的基金
房地产
投资到澳洲非上市公司
新投资移民项目的推出,势必会帮助很多无法满足居住要求的人群提供新的选择。
澳洲政府宣布了一项为移民投资者提供的新的签证类别--投资者类别。该签证类别将从2012年11月24日开始实施。
签证介绍:
投资者签证也是属于临居188类别签证和永居888类别签证的一部分。
该签证对申请人等要求:
1.在Skill Select系统上提交意向书(EOI)
2.获得州或地区政府的提名
3.在符合要求的投资类别中投资至少500万澳币
申请人不需要通过商业创新移民的打分系统,并且没有年龄上限。该签证类别要求188类别签证持有者4年内必须在澳洲居住满160天。4年临居签证到期后,签证持有者可以延长他们的签证期限。他们每次可以申请将临时签证延长2年,一共可以申请延长2次。
4年后有2个选择:
1、可以申请888绿卡。但拿到888绿卡后,就必须符合一般的绿卡居住要求,如5年中在澳洲住2年延续5年绿卡,或4年中在澳洲住3年拿澳洲护照;
2、可以续签2次,每次2年。每延长2年,需要额外多住80天。6年后或8年后,符合了居住要求,可随时转888绿卡。
该签证投资项目:
投资者签证类别移民局认可的合资格投资类别包括:
1. 州政府债券
2.由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管理并投资于澳洲本土的基金(及获准在澳洲投资的托管基金)
3.直接投资于未在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澳洲私人企业
申请人可同时持有以上几种投资类别的投资,并且在满足再投资要求的前提下可在符合条件的投资类别中转换。
投资必须为申请人名下持有,或与其配偶或事实婚姻伴侣共同持有,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由申请人直接投资或与其配偶或事实婚姻伴侣共同投资
2. 通过公司投资,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额由申请人持有或与其配偶或事实婚姻伴侣共同持有
3. 通过信托机构投资,该信托机构的受托人和受益人包括该申请人或申请人与其配偶或事实婚姻伴侣(退休金不可包含在投资额当中。)
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管理的托管基金
符合条件的托管基金投资须由ASIC管理。
授权管理的托管基金必须投资于澳大利亚资产并限于以下项目:
1. 澳大利亚的基础设施项目
2. 由澳大利亚存款机构持有的现金
3. 由州或地区政府发行的债券
4. 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澳大利亚公司的债券或股票
5. 澳大利亚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或定期存款
6. 在澳大利亚境内的房地产
7.其他由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管理及获准的,投资于上述项目资产的基金。
托管基金必须向公众开放,基金经理必须提供一份符合相关部门(移民局)投资要求的“符合性声明”
直接投资于未在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澳洲私人企业
符合条件的投入非上市澳洲公司的直接投资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该公司必须为真实地在澳洲运营的合格企业
2. 申请人必须在该公司获得所有者权益
3. 该公司必须在ASIC登记
4. 该公司必须持有澳洲商业代码(Australian Business Number, ABN)。
合格企业:
1994年的移民法规将合格企业定义为:
(a)通过向公众提供产品、服务或产品和服务(出租物业除外)而获取利益的企业;并且
(b)不以投机或被动投资为首要或主要目的。
所有者权益:
1958移民法将所有者权益定义为:
对于一家企业来说,通过以下身份而获得的利益:
(a)公司的股东
(b)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c)企业的独资经营者
包括通过一家或多家介入的企业、合伙企业或信托机构间接获得的利益。
居住要求:
投资者在持有商业创新与投资(临时)(188类别)签证的4年内必须在澳洲居住满160天。如果投资者选择延长他们的临时签证期限,在澳洲的居住时间也应相应延长,其中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持临时签证时须在4年内住满160天
2.一次延长的须在6年内住满240天
3.二次延长的须在8年内注满320天
投资者必须在持有188类别签证时满足以上居住时间要求。
澳际移民提醒: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先通过咨询方式了解新项目的基本要求。新政一旦正式公布,可以立即申请,以免出现申请者爆增、名额紧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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