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6月20日,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凡公职人员:
1.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2.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尽管在此之前,公职人员移民也是违规的,但是一直没有明确的处罚文件出台。
在过去,公职人员移民的歪风盛行。不少人利用公职权利之便,或伪造身份,或挪用公款取得了外国绿卡,不仅平时可以去国外享受生活,还为他们日后的“跑路”做好了准备。
比如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仓库原主任乔建军。
这位“粮仓小吏”利用职务之便,与粮商勾结,让粮商销售粮库中的储备转换粮,或虚报“托市粮”收购数量,骗取国家粮食款7亿多元。
在事发的前几年,他早就做好了准备,一家四口都已经偷偷办好了美国绿卡。
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一些公职人员不仅把老婆孩子送到国外,自己也是绿卡、护照我全都要,完全背离了“初心”,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如今终于明确出台了公职人员不允许办理移民的规定,相信这一情况将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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