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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组织呼吁澳洲收紧退税法规

2014-12-31 11:55 来源:未知 作者:lancy 浏览量:loading...
国际经合组织(OCED)呼吁各国政府抓紧追讨跨国企业及其子公司应付的税款,作为打击跨国资金转移的一部分举措。

此举也未来打击跨国公司故意将资产和债务转移到免税或低税率区域,用以避税。此前曾经有广泛呼吁政府收紧针对跨国企业的“反避税”法规,每年这些企业在澳洲和其他国家之间转移的资金高达数十亿元。

据《澳洲金融评论报》报道,在本月公布的一份草案中,国际经合组织强调需要关注税收,并称这是“在国际税收计划中,增加收入的其中一项最简单的举措。”OCED指出“金钱的流动性,是一个企业调整债务和股权的组合比例措施中相对简单的一项。”

经合组织要求成员国考虑是否限制减税比例,考虑是否采纳新的债务比例规则,以及审核企业申请的退税比例。企业均反对这个计划,毕马威(KPMG)一个税务合作伙伴Grant Wardell Johnson声称这个建议会影响澳洲企业对项目资金调配的能力。“经合组织的建议,如果被澳洲采纳,可能会对一些依赖高负债减低资金成本的基建项目。”

他认为,对设立退税上限也会 “严重影响跨国公司的债务分配”,也会“增加一些澳洲项目的资金成本”令项目竞争力下降。德勤(Deloitte)税务伙伴David Watkins指出,大部分国家,包括澳洲在内,都已经采用了一些限制避税的法规。但经合组织希望采用一个更加多边路径的手段。他说经合组织希望推广的其中一些建议是,考虑跨国公司在某一国家是否应该接受退税上限,应该与这个企业在全国的纳税额度挂钩。

对于跨国集团的澳洲公司,可能会面临一个“利息上限”,这个上限将通过对这个集团的资产或在澳洲的盈利所占集团总资产百分比算出。Watkins 说:“例如,如果这个跨国集团总利息支出是1000万,集团成员的利息支出就不能多于1000万。这个利息上限一旦采用,可能很多澳洲公司的利息支出都会 受到限制。”

根据费法斯集团的报道,财长何基(Joe Hockey)并没有支持采纳这个“反避税”的提议,没有收紧在《1997税评估法》(Tax Assessment Act 1997)中提供的大额退税法规。很多跨国企业在澳洲的公司都通过这个法规获得贷款利息上的大幅退税。经合组织的提案咨询将在2月举行,最终决定将于9月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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