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所得税的征收对象:
根据澳大利亚税法规定,凡为澳洲税法上所认定的居民(所谓澳洲税法上认定的居民,一 般说来只要住所在澳大利亚境内(就算你不在澳洲)或在澳大利亚居留满183天以上者(就算你不是澳洲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澳洲税法上的居民而负有纳税的义务),不论其所得来自澳洲境内或海外,均需向澳洲国税局申报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具有永久 居留权(所谓澳洲绿卡,PR)或公民权(澳洲国籍)的个人并不一定会被认定为澳洲税法上所认定的居民。反而言之,不具备永久居留权或公民身份的个人也不代表因此而豁免被认定为纳税义务人 的可能。澳洲国税局在评估个人是否为税法上所认定的居民时, 除考虑上述住所所在地及居留天数等因素外,还有其他诸如个人主要事业所在地,是否有意图在澳洲长久居住等等主客观因素。
澳洲所得税的计算周期:
澳洲财务年度从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个人在该财务年度所得若超过个人免税额(澳币AUS$5,400.00)时,便需申报个人所得。
澳洲所得税的计算项目:
1.经营事业所得: 若收入来自个人经营产业,信托基金或与人合伙经营产业,该所得需与个人其他收入合并申报所得税。
2.资本增值所得: 凡变卖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之所得,不论盈利或亏损均需申报。有增值收益时需在发生年度与其他所得合并申报所得税。若发生亏损则可将其移转至以后财务年度内 与新发生之资本收益相冲销(减少你所缴纳的税收,澳洲报税你需要掌握的基本概念)。在此唯一的例外为个人所居住的自住住宅可不用缴纳资产增值的计算,因为在澳大利亚税法上的观点,处理个人自用住宅的收入为购置新的自用住宅,而非投资营利。
3.个人薪资所得:含薪水、工资、加班费及红利等均需申报。但由雇主所提供之强制性养老金以及交通补贴、低利息贷款等各项员工福利则不对受益人课税 ,不过雇主需针对上述所提供之福利缴交福利税(Fringe Benefits Tax)
4.投资所得:银行存款利息、股票、股利、租赁所得、权利金收入等均需申报。
5.其他所得:包括养老金、退休年金、助学金(Austudy)、失业、 救济金等各项政府津贴均得申报。
以上各项收入在扣除可扣抵费用及支出后即为可课税所得。应缴纳之税款在扣 除免税额AUS$5,400.00及可应用之宽减额后,即按当年 度政府所公佈之个人所得累进税率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他更多税种,请查看澳大利亚的基本税务制度及主要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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