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洲政府规定,海外投资者如果打算在澳洲购买房地产必须先得到澳洲外资审理局的批准。外资审理局在其网站上表示,澳洲政府允许海外人士购买澳洲的住宅物业,是为了促进澳洲住宅市场的供应,因此政府为海外的投资者提供投资的渠道,但投资活动必须能够直接刺激新住宅的供应。因此,澳洲政府原则上只允许海外投资者购买新建的住宅,包括新的住宅发展项目,含住宅和土地的套装屋,unit,townhouse等等。但另一方面,为方便部分有临时居民签证的人(包括留学生和澳洲公司聘请的高级行政人员)在澳洲期间的生活,政府也允许这些人购买所谓'二手物业'(即与新建住宅相对而言,曾被他人购买、拥有过或居住过的物业)作自住之用。
因此,来自海外的留学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澳洲并不一定非要买新建物业和楼花,他们可以选择的范围比一般的海外投资者大了很多。
外资审理局对有资格购买'二手物业'的海外投资者的要求如下:
1.获得临时居留权的外籍人士。他(她)们在向外资审理局提出申请的时候,所持有的临居签证必须至少还有12个月的有效期。他(她)们购买的住宅必须用作自己的'首要住所'(principal place of residence),而不是作为出租之用,一旦他(她)们的签证到期,或他(她)们不再在澳洲居住,房屋必须立即出售。
# 持旅游签证或过桥签证的人士不属于这一类别。
# 这一类别包括年龄在18岁及以上,在澳洲获得认证的大学入读,课程超过12个月的海外留学生,但这一类的申请人购买的物业价値原则上不应超过$300,000。
2.在澳洲有业务的海外公司,可以为打算在澳洲居住超过12个月的高级行政人员购买住宅作居所。海外公司可购买的住宅数量按其在澳洲的业务和资产规模而决定,原则上不能超过两套。
在澳大利亚的物业买卖过程中,买家和卖家自然很难避免会涉及一些与法律相关的事宜。如需了解更多澳洲房产及投资信息、澳洲移民资讯,政策,请浏览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网页www.ahllegal.com,或加新浪微博:@AHL法律。若有任何问题,欢迎大家来AHL法律咨询,AHL律师行将以一贯精细服务的职业理念广泛积极的服务于各位,为各位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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