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星岛日报】澳洲今年三月起生效的家庭法修订,保障同居关系和同性同居人士的权利,意外地也保障了「二奶」的权益。
墨尔本近日发生首宗案例,一名二奶获得10万元的分手费,对澳洲包二奶的男人来说,实际是敲响了警钟。
案中的二奶叫「玛丽」(并非真名),听闻家庭法修订,找律师咨询是否可以向对方追讨;律师的意见认为「有得打」。对方叫阿「汤」(并非真名),是墨尔本一名商人,二十多年前开始包二奶,玛丽经常陪阿汤到外国和他省公干,有些晚宴也以二奶身份陪他出席,阿汤一直都不肯和妻子离婚,但答应会照顾玛丽一世。
玛丽本身有工作,而且有自己的物业,但阿汤仍然每月有家用给她,是四位数字。两人目前已届退休年龄,今年由阿汤提出分手。以前两人经常有房事,而阿汤经常送礼物给二奶,博取对方欢心。
对方提出分手,二奶心碎了。之后获悉家庭法改了,律师团研究后,去信男方,引述新的法例,要求对方缴付分手费。案件上庭,不足数周内便庭外和解。
同居男女、情妇及同性伴侣的赡养费和分家产的联邦新法例,已于三月一日起生效,任何有关纷争,由家事法庭或联邦裁判司庭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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