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起最新的澳洲人从海外领养儿童的手续被简化的新规定生效。这套新规定艾伯特政对海外领养做出一些改革,是过程更快捷、更简便。其中第一项措施便是为尝试领养海外儿童的澳洲夫妇削减法庭程序。现在,从台湾、韩国及埃塞俄比亚领养儿童的澳洲家长,他们的领养行为将自动获得承认。而按照现行的系统,夫妻从尚未签署《海牙公约》(Hague Convention,一项旨在保护被拐儿童的国际协议)的国家领养儿童可能要等长达12个月才能获得澳洲法庭的最终批准。在上一财年,澳洲跨国领养的儿童的40%都来自台湾、韩国和埃塞俄比亚这三个国家或地区。
艾伯特告诉9号台(Channel Nine):“在新政策未实施时,如果你从那些国家/地区领养儿童,你不仅要经历海外的法庭程序,到澳洲后还有这里的法庭程序,这个过程往往需要一年的时间。我们的意图就是要削减那些繁文缛节,让有意从韩国和台湾地区领养的家庭变得更轻松。”
虽然埃塞俄比亚领养项目早在2012年6月就已经结束,但已有超过600名埃塞俄比亚儿童通过该项目被澳洲人领养,澳洲政府称这些改革令将使那些还未完成从埃塞俄比亚领养的家庭从中受益。有些夫妇因为被程序阻挠,要等上10年才能最终获得领养批准。如今这些变化被称为是对这些程序的“初步改革”。
艾伯特已经成立一个跨部门委员会,负责研究如何简化程序。研究报告现处于最终阶段。来自“国家领养意识周”(National Adoption Awareness Week)的黛博拉•李佛纳斯(Deborra-Lee Furness)为这些改革向艾伯特表示祝贺。
澳洲卫生与福利研究所公布的资料显示,上财年度澳洲共领养了339名儿童,其中129名来自澳洲,210名来自本地。领养儿童的数量在过去25年内减少了775。并且在过去十年里,澳洲人只从海外领养了不到3000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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