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是一个代议民主政制,符合投票资格的人士,可以选举代他们发言和作出决定的代表。澳洲公民分别投票选举政府三层架构的代表,三层架构就是联邦、州或领地及地方政府。

联邦政府
联邦政府的决策部门是联邦议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组成。获选的众议院代表称为众议员,总共有150名,每位议员代表一个区域或选区。联邦政府的领袖是总理。
联邦选举必须每三年举行一次,因为澳洲的宪法限制众议院议员的任期。获选的参议院代表称为参议员,代表州或领地;每州有12位参议员,而每一领地有两位参议员。州参议员的任期是六年,领地参议员的任期是三年。
联邦政府的责任包括:外交事务、社会保障、工业关係、贸易、移民、货币和国防。
州及领地政府
州政府的决策部门是州议会,在州的议会大楼进行会议。除了昆士兰议会外,其他每一个州的议会都由两院组成。获选的州议会代表一般称为“议员”- 下议员(MLA)、州众议员(MHA)或上议员 (MLC),州政府的领袖是州长。
北领地和澳洲首都领地有不同的安排,领地议会只有上议院一个议院,领地政府的领袖是首长。
州和领地政府的责任包括:司法、消费者事务、卫生、教育、山林管理、公共交通和主要公路。
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的决策部门通常称为市政府或郡政府。市政府由州政府设立,负责照顾城市或当地社区的特别需要。组成市政府的人民代表是市府参事或市议员,市政府的首长是市长或郡长。
地方政府的责任包括:本地道路维修、收集废物、建筑条例和土地划分、公共卫生及文娱设施,例如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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