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明年1月底开始实施的租房者新政,房东无缘无故将房客记入“差房客数据库”的做法将被禁止。这一变革性法律给予租客多方面权力,不过房东们则表示他们的弱势地位没有引起当局重视。
房屋租客协会(Tenants’ Union)表示,新法将于2013年1月31日起实施,所作出的常识性改革,是人们长时间的夙愿。
新法首次建立争议解决机制,租户们有权利拿到冲裁庭令,将他们的名字从“差房客数据库”的黑名单上拿下。
另外,房东需要向房客至少提供一种完全免费的交房租途径。房东和中介必须公开房子的实质性问题——比如,在五年内发生了暴力案件等。保证金的上限为四周房租,房东希望房客搬出时的提前通知期也有所延长。房东在租房合同到期后,必须至少30天内通知房客(有理由情况下)。如果合同到期,而房东又没有任何理由的前提下希望租客搬走,则应该在60天至90天前通知。
房屋租客协会Chris Martin称:“新法有所改善,但房东和房客的权力平衡没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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