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 在最近一个议会听证会上说,由于该机构人手和资金不足,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海外购房者自己的诚信来实施对海外房产投资的管理。
据澳洲广播公司报导,联邦政府于今年3月宣布,众议院经济委员会应该检查海外人士对澳洲房地产的投资水平、执行情况和实际效率。
澳洲对非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海外人士购买房地产有严格的规定。非澳洲居民只能购买新房,临时居民可以购买旧房,但买房后他们必须住在里边;直到他们离开澳洲时才能出售其住房。
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和财政部官员在这次听证会上承认,虽然澳洲有对海外人士在澳购房的规定,但只有少数员工监督海外人士的交易是否合规,而每年这些房产交易有数千个。
该委员会主席威尔逊(Brian Wilson)说:“我们在住房方面仅有八名员工。”他称这意味着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买方来申报其购买意向,而作为省有土地所有权的办公室一般都不会检 查购房者的居留身份。他说:“只有昆省的土地所有权办公室在申请时会考察是海外人士还是本国人买房,其他省都没有这样做。”
威尔逊还说,海外买方可以有很多方式购买澳洲法律禁止购买的房子,但他们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检查所有的购房交易。他表示澳洲税务局有2万多员工进行这种深层分析,而他们的房地产部门仅有8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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